巡察公告
发布时间: 2021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: 市市政公用局
巡察公告
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,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2月22日对沈阳市市政公用局(含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)党组织开展巡察。
根据有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沈阳市市政公用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(包括已离退休、已调离)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 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联系电话: 17341001003 (工作日9:00至17:30)
邮政信箱: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市委巡察办(第三巡察组收)
邮政编码:1101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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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第三巡察组
2021年11月22日